為響應政府的要求,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發揮企業在產教協同育人的重要主體作用,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和教育部關于《建設產教融合型企業實施辦法(試行)》(發改社會〔2019〕590 號)和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廣東省建設培育產教融合型企業工作方案》(粵發改社會函〔2019〕3514號),發揮企業在深化產教融合中的重要主體作用,進一步深挖企業與高校供需合作關系,特制訂本三年規劃,實施期限為2021至2023年。
關于印發《廣州匯標檢測技術中心產教融合三年規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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