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13年至2021年,全國法院共審結生產、銷售、提供假藥罪,生產、銷售、提供劣藥罪以及妨害藥品管理罪一審刑事案件2.7萬余件,判決人數3.6萬余人。
2022年6月24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成立集中打擊整治危害藥品安全違法犯罪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領導小組作為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統籌協調集中打擊整治危害藥品安全違法犯罪工作,研究解決藥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部署推進重點工作;督促檢查藥品安全有關法律法規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督辦危害藥品安全違法犯罪重大案件處置工作。
多年來,國家不斷建立健全藥品安全監管體制,完善藥品安全監管技術支撐體系和藥品安全監管法律法規體系,在全國范圍內對部分生產、經營、使用、進口等環節的藥品質量開展抽查檢驗工作,評估上市后藥品的質量狀況,打擊制售假劣藥品行為,為藥品安全監管提供體制和法制保障。
嚴查重處,重罰犯罪
為營造良好藥品安全環境,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藥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要求,加大對制售假劣藥品的打擊力度。聚焦重點環節,重點區域、重點對象,懲處力度,落實違法行為處罰到人要求,實施聯合懲戒。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曝光力度,增強新聞宣傳工作力度。
加強藥品安全檢查工作
2021年國家藥品抽檢共完成139個品種17856批次制劑產品與中藥飲片的抽檢任務,樣品來源涉及3684家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覆蓋境內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由47個藥品檢驗機構承擔檢驗和探索性研究任務。對檢出的70批次不符合規定產品,國家藥監局組織各省級藥品監管部門采取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
國家藥品抽檢探索性研究
按照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管司的要求,各承檢機構在國家藥品抽檢的探索性研究工作中基于法定標準檢驗,以問題為導向,開展探索性研究,建立或參照國家藥品標準以外的檢驗項目和檢測方法,深入挖掘藥品質量風險。
從2017年至今,共發布九期國家藥品抽檢探索性研究情況,約涉及458個品種,為打擊隱蔽性極強的摻雜摻假等違法行為提供了監管利器,也為企業提供了保障藥品質量安全的科學依據。
抽檢品主要問題
2021年,各藥品檢驗機構在按照現行法定標準檢驗的基礎上,圍繞抽檢品種可能存在的安全性、有效性問題,開展有針對性的探索性研究,發現的主要問題有:
一是個別企業違法違規生產問題仍然存在,如擅自改變生產工藝,低限或使用摻偽、替代品投料,違反關鍵工藝制法,擅自改變或添加輔料、防腐劑和抑菌劑等;
二是不同廠家因原料藥質量差異、生產工藝不穩定等原因,導致產品均一性較差;
三是中藥飲片混用摻偽問題,如使用質量低劣、摻偽的中藥材及飲片生產中藥成方制劑;
四是外源性污染物超限,部分品種重金屬、農藥、防腐劑殘留量超限;
五是包裝材料相容性問題影響產品質量穩定性。
廣州匯標檢測技術中心
廣州匯標檢測技術中心深耕藥品領域十余年,擁有經驗豐富的中藥檢測、研發技術服務團隊,主要為中藥藥企、中醫藥科研院校、中藥材供應商提供專業的中藥檢測和研發技術服務,同時也是國家工信部現代中藥檢驗檢測產業技術基礎公共服務平臺、中藥材供應保障公共服務能力建設參與單位。
匯標檢測實驗室面積10,000余平方米,擁有Q-Tof高分辨質譜儀、LC/MS/MS、GC/MS/MS、ICP/MS和第二代高通量DNA測序儀等高精密儀器設備2000多臺/套,充分滿足藥品、藥包材等領域的中藥材飲片檢測、藥品穩定性試驗、藥包材檢測及相容性試驗檢測、配方顆粒質量標準研究、化藥質量一致性評價、醫藥CRO等服務,助力各企業開展中藥材種植環境調研、中藥材種質資源鑒評、中藥材質量標準研究與制訂,守住藥品安全質量底線,促進中藥產業的持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