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國家局《關于結束中藥配方顆粒試點工作的公告》要求和《山東省中藥配方顆粒標準》編制工作安排,我局已組織完成第十八批21個品種的標準審評工作,現予以公示。
為確保標準的科學性、合理性和適應性,現公開征求意見,公示期為15天。請相關單位按照《中藥配方顆粒質量控制與標準制定技術要求》認真研究,對標準中存疑之處開展驗證,如需修改方法或調整限值,應提供滿足《技術要求》的相關驗證材料,同時附實驗數據及相關說明。反饋來函需加蓋公章,并同時發送電子材料至指定郵箱,期滿未回函視為無異議。
山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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