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藥監局《關于結束中藥配方顆粒試點工作的公告》,省局組織對相關企業研究制訂的山藥等20個配方顆粒質量標準進行了技術審核,形成了第七批浙江省中藥配方顆粒擬公示標準。現予公示,公示期為即日起15天。在公示期內,對公示標準有意見建議,可向我局提交書面反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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